许可公示

丹东市药品经营企业公示(34)
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经我局依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组织认证检查,以下16家企业符合《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》规定的内容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7年 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9日止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   监督电话(传真):2212330、2835633
   通讯地址: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(mobile288-365审批管理办公室)  邮编:118000
   
丹东市药品经营企业公示(34)